湖南省体育局

主要职能

(一)贯彻实施国家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,拟定地方性体育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。

(二)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,制定体育发展战略,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的发展。

(三)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开展国民体质监测。

(四)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,研究和平衡全省性体育竞赛、全省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。

(五)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,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,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,承担国家体育总局交给的外事任务。

(六)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,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。

(七)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,发展体育市场。

(八)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。

(九)承办省委、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